资源保护“三突出”。一是突出抓好各级督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。镇康南捧河省自然保护区“总体规划报批缓慢”“至今没有开展标桩、立界工作”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,南捧河管护局切实把完成两个问题的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。2023年4月,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,及时启动了总体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,由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南捧河管护局联合聘请西南林业大学,在深入分析最新科考成果的基础上,按有关规程编制了《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(报审稿)》,经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,县人民政府已上报市人民政府。及时启动了标桩立界工作,标桩立界建设涉及埋设界桩711棵、建设区碑19块,现已完成界桩埋设453棵、建设区碑6块,预计11月底完成建设并销号整改问题。二是突出抓好保护区能力建设。强化执法培训,管护局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持证率达78%以上。基层管理能力有效提升,148名护林员已纳入保护区直接考核管理,其中85名护林员劳务费由管护局直接发放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,完成了局机关业务用房修缮及办公地点搬迁,勐堆管护站主体工程建设(260平方米)已完成,附属过程正在加紧推进,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进入扫尾阶段。三是突出抓好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整治。积极向镇康县委政府汇报保护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,开展了保护区自然资源问题专项整治行动,在社区群众中深入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,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的势头基本得到控制。完成了保护区各类图斑核查173个,办结、正在办理及移交林草行政案件6起,其中结案2起,移交镇康县森林警察大队2起,正在办理2起,实行保护区管护局自行办案“零”突破。